查看原文
其他

【瑞象视点】摄影b记 | 理查德·普林斯:直播时代的截屏—摄影—绘画

2017-02-06 btr 瑞象馆

伊万卡·特朗普在理查德·普林斯作品前的自拍


2017年1月13日,就在美国新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就职典礼前一周,美国摄影师及画家——更准确地说,“挪用艺术家”;或更通俗些,那个“偷”艺术的人——理查德·普林斯(Richard Prince)在推特上宣布:“不是玩笑。2014年11月14日,它卖给了伊万卡·特朗普,她付给我36000美金。这钱现在还给她。现在她拥有一件赝品。”


“合理使用”的版权迷思


这里谈及的艺术品是一幅布面喷墨打印画。画的内容是包含有伊万卡·特朗普的自拍照(一位华裔或日裔发型师正在为她做头发)和下方点赞及评论的Instagram截图,其中包括理查德·普林斯的评论(“护士特朗普”,后面跟了三个表情符号)。


事实上,这是理查德·普林斯“新肖像” (New Portraits)系列作品的“标准语法”:把iPhone当作自己的工作室,在别人的instagram照片下留言——通常是怪异、晦涩甚至有些许情色的,并加上表情符号——再截屏,将之打印在六英尺长的画布上,然后卖9万美金一幅。再然后……


理查德·普林斯的“挪用”作品在展览中


再然后,便是他成为众多知识产权案的被告,从洛杉矶模特阿什莉·萨拉扎(Ashley Salazar)到职业摄影师埃里克·麦克奈特(Eric McNatt),短短一年内就有三四起诉讼——申诉焦点几乎都是理查德·普林斯未经允许几乎原封不动地挪用他人作品赚取暴利;或者说,他挪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在原告看来远非——依据1976年美国版权法案第107条规定的——“合理使用”(fair use),而是剽窃。


但普林斯显然不以为然。这并非仅仅因为2013年4月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2011年地区法官A. Batts的判决,认为理查德·普林斯挪用摄影师帕特里克·卡里欧(Patrick Cariou)的25幅照片属于“变革性”的(transformative)而且非“派生性”的(derivative)、从而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或许还因为理查德·普林斯恰恰将成为被告视作他的“天才挑衅”(艺术评论人Jerry Saltz语)艺术行为的一部分。就好像普林斯通过一次又一次成为被告(尽管他的挪用方式不断变化)试探着知识产权、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电子版权的边界——“你的就是我的”是理查德·普林斯的信条——同时,也在新时代重新提出杜尚式的经典问题:究竟什么是艺术?什么是摄影?乃至,什么是真实?或媒体是多么无所不在。


而伊万卡·特朗普画作事件无疑为这一系列提问添加了更意味深长的注脚:退款可以使一件艺术作品变成赝品吗?艺术和政治(家)的关系可以这样简单地被洗白吗?又或者,“赝品”是否普林斯对于自身挪用艺术的富有幽默感的自嘲?


当“重摄影”来到数码时代

或许我们不必急于评断理查德·普林斯的挪用艺术是否为“合理使用”,毕竟知识产权之争仅是其中一个面向。有必要检视一番理查德·普林斯的成长及创作史,以便为讨论提供更广阔的语境。


1973年,24岁的理查德·普林斯从欧洲求学归来移居纽约后的第一份工作便是在拥有《生活》、《时代》等媒体的时代公司(Time Inc.)做剪报员,即为广告客户搜集媒体上刊登的广告图像——如今回头看,用剪刀从纸媒上真实剪下图像,不啻模拟时代的截屏。而1970至1980年代也恰恰是波普艺术及挪用艺术兴盛的年代——安迪·沃霍尔、芭芭拉·克鲁格、辛迪·舍曼皆是挪用的高手。


理查德·普林斯的“牛仔”系列


1980至1982年间创作的“牛仔”(Cowboys)系列是普林斯最知名的作品之一。他采用“重摄影”(rephotograph)的手法,从万宝路香烟广告的照片中采集西部牛仔的刻板形象——他们穿着皮靴,戴着牛仔帽,挥舞着套索用踢马刺策马飞奔——借以探讨媒体中广告图像的真实性。同样,我们可以带着数码时代的后见之明,思考“重摄影”之“重”(re)与转发推特等社交媒体(retweet)之“转”(re)的对应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名“摄影师”,普林斯所掌握的技能是极其初级的。他从未进过暗房,所有的照片都在商业照相馆里冲印放大。


理查德·普林斯的“笑话”系列作品之一


从1980年代中期延续到1990年代的“笑话”(Jokes)系列则揭示了理查德·普林斯创作中的另一重要特质:幽默感。普林斯的笑话常常是基于日常生活的、极具讽刺意味的一句话笑话(one-liner)。比如“我带老婆去了一个换妻派对,我不得不再投入一些现金。”或者,“我的名下一分钱也没有,所以我只好改名。”又如,“我问妻子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要离婚。我告诉她我并没有计划花那么多钱。”起初他把这些笑话手写在11x14英寸的画布上,后来则印制在单色更大画幅的画布上。普林斯一度表示希望靠笑话系列出名。在接受《艺术论坛》杂志采访、被问及笑话系列究竟属于何种艺术种类时,他说,“笑话系列属于抽象画。尤其在欧洲。假如你不会讲英文的话。”在与达米安·赫斯特的对中,他这样描述艺术和钱的关系:“有钱意味着你可以买一个更好的卷笔刀。”


事实上,理查德·普林斯不但是个段子手,还是位当代美国文学爱好者,尤其是爱收藏。他拥有好几个版本的《在路上》,包括原版试读本及杰克·凯鲁亚克题赠给他母亲及尼尔·卡萨迪(即书中的莫里亚蒂)的版本。他还收藏有佩里·史密斯被处决前杜鲁门·卡波特写给他的信,马里奥·普佐《教父》的手稿,托马斯·品钦写给友人的信,史丹利·库布里克的《荣耀之路》剧本及吉米·亨德瑞克斯早期歌曲草稿等普斯林的收藏癖在“支票画”及“引擎盖”系列中亦有体现。他将收集来的杰克·凯鲁亚克开给安迪·沃霍尔的已取消的支票搬上画布,或在古董车的引擎盖上作画,碧昂丝家便挂了一幅普林斯的引擎盖画。


尽管理查德·普林斯的每个作品系列都各有特色,在2014年开始的“新肖像”系列里仍不难发现上述所有这些元素的痕迹;而这位“挪用艺术家”的养成之路可谓顺理成章。只是到了数码时代,剪报变成了截屏,传统媒体变成了社交媒体,笑话变成了充斥着emoji的instagram留言,然而收藏及挪用他人现成品的癖好依旧,而画布仍是这一切的载体。


从照片的绘画拷贝到直播时代的截屏摄影


当我们更了解理查德·普林斯颇为多面的创作史后,或许会对他究竟是个挪用艺术家还是剽窃骗子有自己更清晰的评断。但原告或法官们或许不是艺术史家,有时,他们更倾向于以花费气力之多少来判断这使用“合理”与否。麦克奈特的诉状中就强调拍摄音速青年贝斯手金·戈顿(Kim Gordon)时“花费了多达六小时往返于马萨诸塞州北安普顿的家且用了三小时来搭建布景”,而相比之下,理查德·普林斯只是按下了截屏键并将图像打印在画布上。


理查德·普林斯为音速青年贝斯手金·戈顿所做的作品,其中“挪用”了麦克奈特的摄影作品


法官们需要考虑的另一要素是理查德·普林斯挪用他人作品的不同方式。在麦克奈特案中,普林斯是从网上截取了戈顿照片,未经任何申明几乎原封不动地(只做了少量细微裁剪)发布在自己的Instagram账号上(该账号现已删除),再截屏后印上画布;而在萨拉扎案中,普林斯截取的是萨拉扎的Instagram账号——在我看来,两者的区别类似于不说明原作者进行复制黏贴与利用“转发”功能之间的差别。


或许我们应该把版权方面的评断留给法官们,而更关注另一个关键元素——画布。将Instagram截屏印上画布这一动作至少包含了两项重要改变:首先是尺寸,最大的iPhone屏幕与画布相比都是极小的;第二是数码与模拟(analogue)的冲突,画布作为实体是模拟时代的产物,数码内容印制其上几乎带来了另一种观看方式——甚至对这一媒介的批判性。


格哈德·里希特的“摄影—绘画”作品


在1960年代致力于“摄影—绘画”(photo-painting)的德国艺术家格哈德·里希特(Gerhard Richter)是很好的参照。里希特将摄影作为一种“现成品”(艺术史家本杰明·布克洛语),通过绘制照片来赋予同样的图像不同的意义。在里希特1964-1965年的《笔记》中,他这样写道,“拍照片是为了传达信息。对摄影师和观众而言,重要的是结果、可读取的信息,图像捕捉到的事实。另一种可能是,照片也可被视为一幅图画,在这种情形下,传达的信息彻底改变了。然而,因为很难单单依靠声明就把一张照片变成一幅画,我不得不做绘画拷贝。”理查德·普林斯的策略在某种程度上与格哈德·里希特类似:只是到了数码时代,他用简单的截屏代替了复杂的绘画。而两者的差别在于:普林斯的截屏将原照片中的“现实”与社交软件Instagram界面之“二次元现实”并置在同一平面上——如果格哈德·里希特的“摄影—绘画”可称作“后观念绘画”的话,那么理查德·普林斯的作品更接近后“后观念绘画”的观念艺术作品。


就想一想截屏时手机发出的“咔嚓”声多么类似于快门吧。理查德·普林斯不断“触线”的探索在一个直播时代到来时或许将更具有迷惑性。假设在并不遥远的未来某天,互联网直播可以全景、可选视角、并以高清画质呈现,那么当我们截取一个屏幕时,究竟与在现场的人通过手机或真正的照相机拍摄的画面有何差别呢?“截屏即为摄影”的时代或许并不遥远。

 

注释


[1]见Jerry Saltz在《Vulture》的文章《Richard Prince’s Instagram Paintings Are Genius Trolling》:http://www.vulture.com/2014/09/richard-prince-instagram-pervert-troll-genius.html

[2]见《Richard Prince talks to Steve Lafreniere》:https://www.artforum.com/inprint/issue=200303&id=4283

[3]见《Richard Prince and Damien Hirst. A Conversation. (2009)》http://www.americansuburbx.com/2015/12/richard-prince-and-damien-hirst-a-conversation-2009.html

[4]参阅Michel Guerrin在英国《卫报》的文章《Richard Prince, the living memory of pop culture》:https://www.theguardian.com/artanddesign/2011/apr/26/richard-prince-paris-exhibition-guerrin

[5]见Artnet新闻《Richard Prince Slapped With Yet Another Copyright Lawsuit》:https://news.artnet.com/art-world/richard-prince-copyright-lawsuit-754139

[6]见Gerhard Richter《The Daily Practice of Painting - Writings and interviews 1962-1993》(Thame &Hudson Ltd)


关于“摄影b记”

“摄影b记”是btr自2016年9月起在瑞象视点上开设的月度专栏,试图通过与摄影相关的其他媒介——从电影、文学直至更广义的当代艺术,从摄影的B面来探讨它的种种面向。


btr,作家、译者、自由撰稿人。出版有《迷你》、《迷走·神经》等。译有《冬日笔记》、《孤独及其所创造的》等。


本周推送目录


周一 :

专栏 | btr: 理查德·普林斯:直播时代的截屏—摄影—绘画    


周三:

连载 |《世界摄影艺术史》连载(一)

影集 | 托马斯·罗马:柏拉图的狗    


周五:

实录 | “时间之匣”系列活动之席子说“上海屋里厢”

专题 | “日本摄影论选译”之《眼之隐喻》简介


* 更多内容,请点击页面左下方“阅读原文”链接转至瑞象馆官网阅读。


(本文著作权属于原作者和【瑞象馆】所有,或经原作者授权【瑞象馆】使用。本文允许引用、转载,但使用时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文章来自瑞象视点www.rayartcenter.org)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